!
巴菲特认为一个公司绝对必须要有思想与言论上独立的董事存在,当然他们同时也必须具有丰富的商业经验、积极的态度,并以股东利益为重,这是绝对必要的三项特质。在这三项特质中,第一项很难得,但如果缺乏这一项,其他两项的作用就不大。比如即使有像巴菲特这样的人,但如果他缺乏丰富的商业经验,就可能没有足够的能力在董事会上评判某种方案的可行性,而这时候为了要掩饰个人的无知,他就往往选择沉默。这样看起来有许多充满智慧、有思想而且受人景仰的知名人物确实不适合待在公司的董事会里,如同巴菲特不适合待在医学委员会里一样,因为他们对公司没有充分的理解。因此,只有具备全部的三项特质才谈得上真正的“独立”,真正的独立是指当公司发生严重的错误或是做出愚蠢的决定时,董事有勇气挑战强势的总裁。但是具有这种品性的人极罕见,除非这位董事品格高尚并且其利益与股东保持高度的一致。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巴菲特试着在伯克希尔公司内部寻找这类董事的人选。伯克希尔公司目前拥有11位董事,他们每一位,包含其家族成员在内,加起来总共持股市值超过700万美元的伯克希尔公司股票,而且他们持股的时间都相当长,其中六位,其家族持股市值超过数千万美元,持有时间甚至长达30年以上。所有董事的股票跟其他股东一样,都是从二级市场上买来的,因为伯克希尔公司从来没有进行股权激励,巴菲特和芒格喜欢这种俯仰无愧的持股方式。此外,为了避免董事报酬占其个人收入的比例太高,伯克希尔公司董事的年薪只有象征性的700美元。这样,伯克希尔公司全体董事的利益与其他任何一位股东完全一致,并且几十年来都是如此。而实际上董事们的不利一面远高于股东,因为伯克希尔公司没有投保任何的董事主管责任险,因此如果有任何可能的灾难发生在董事们身上,他们面临的损失将远高于股东。
伯克希尔公司董事的最后底线是,如果股东赢,他们就大赢,如果股东输,他们就大输,这种方式被巴菲特称之为“所有者资本主义”。虽然这样的安排无法保证一定会有完美的结局,但巴菲特认为这比起他个人在伯克希尔拥有大量股份的公司董事会担任董事,当大多数有疑问的提案提出时,董事会往往只能扮演橡皮图章的角色,要好得多。或许只有这种方法才可以维持真正的“独立”。应该说这是巴菲特公司治理中最具借鉴意义的部分,它可以引起所有董事会及经理人的深入思考。
再看,为了寻找新任董事,巴菲特从现有股东名单中着手,挑选个人及家族长期持有伯克希尔大量股份的股东。达到标准的这些人很自然的已经符合后两项的条件,也就是他们关心伯克希尔公司,同时也以股东利益为重。至于第一项,巴菲特将挑选具有丰富商业经验的人士,当然这有点困难。2002年,巴菲特公开征求自认符合各项条件的股东毛遂自荐伯克希尔公司董事。尽管没有董事责任险或者高额的董事报酬,巴菲特还是接到超过20件以上的自荐信,大部分报名者的条件都相当不错,许多以股东利益为重的个人连同家族持股都超过百万美元。在考察这些报名者后,在其他董事的同意之下,巴菲特邀请了其他四位未提名自己担任董事的人士加入董事会。
巴菲特认为董事会的主要任务就是选任未来接替他的人选,这样即使在他死亡、失去能力或理智之后,继承者也能够平稳自然地产生并过渡。因此在董事会开会时,董事除了例会外,真正实质的讨论议题就是围绕在内部可能接替巴菲特四位人选各自的优缺点。而伯克希尔未来的继承者也被要求必须能够维持伯克希尔的企业文化,分配资金的卓越能力,同时要让这群全美国最优秀的经理人继续留在在各自的岗位上。这些工作并不难,因为伯克希尔的事业早已步入正轨,巴菲特及芒格对于目前四位可能接替巴菲特的人选都感到相当的放心。
当然,伯克希尔董事会的任何变动都不会影响巴菲特的经营方式,伯克希尔还是会像过去一样重实质而不重形式,并且尽量避免董事会把时间浪费在各种形式主义之中。假如一旦巴菲特撒手人寰,其家族成员也将继续留在伯克希尔的董事会中,但他们不会接手经营伯克希尔,也不会领取其他额外的报酬。他们的责任是替公司所有的经理人与股东,确保未来继承者在接替巴菲特之后,伯克希尔能够继续发扬光大其特有的企业文化。因此,伯克希尔董事会监督的是一家以股东利益为重的企业,而其最终目的是保证公司以其所特有的经营原则持续运作。
要完全复制伯克希尔的公司治理是有一定难度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一家伟大的企业需要自己成功的、独特的、有别于其他企业特征的公司治理。但是,成功的道路只有一条,而错误却有千万条,巴菲特的公司治理模式只能给企业家们提供一种方法、境界及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