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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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我很愚蠢,然而,当我读完卡洛·奇波拉的《人类愚蠢基本定律》后,我又觉得我似乎还没有那么愚蠢。奇波拉是意大利经济史学家,以欧洲经济史的研究而闻名。《人类愚蠢基本定律》原来是他的一篇随笔,翻译成中文后也只有八十页。
纳西姆·塔勒布曾为这个随笔写过小序。他说,当他翻开《人类愚蠢基本定律》开始阅读第一页第一行时,感觉是在阅读讽刺作品。而当他读到第十行时,他又冒出一丝疑问:这是认真的吗?当他读到第一页的最后一行时,又认为这是一部严肃的经济分析学术作品。
奇波拉对“愚蠢”有一个正式的公理性定义,即伤害他人却没有为自己带来任何利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损人不利己”。这种行为与恶棍形成了鲜明对比,恶棍是要通过伤害他人来获取一些东西的,即损人利己。相比之下,愚蠢的人能够造成巨大的伤害,他们对维持体系不感兴趣,因为他们无法从自己的愚蠢中受益。奇波拉由此形成了“愚蠢基本定律”,即“奇波拉定律”。塔勒布认为,这个定律丝毫不亚于亚当·斯密的三定律、收益递减定律和奥昆定律。
然而,奇波拉将这篇随笔定位于“关于微生物学的文章”。之所以要写这样的文章,是为了“旨在向着某种建设性目标努力”。“因为存在一种最强大、最黑暗的力量,它阻碍了人类的快乐和幸福。”所以,奇波拉试图发现它,了解它,尽可能地抵消它的作用。
■ 人类愚蠢之第一条定律
奇波拉的人类愚蠢的第一条基本定律是,每个人总是不可避免地低估了社会运转当中蠢人的数量。当然,愚蠢之人的数量不可能是无限的,因为活人的数量是有限的。
我们总是低估人类愚蠢的行为,但是,奇波拉列出的事实可能会让我们大吃一惊:曾经被认为是理性和聪明的人最终也会变得恬不知耻且愚蠢;愚蠢之人总会突如其来的出现在最不方便的场合,或者最不可能的时刻,日复一日,始终如一地在某人的活动中捣乱。
奇波拉确信,人是不平等的,有些人愚蠢,另一些人则不愚蠢,这种差异是由自然决定的,而不是由文化的力量或因素决定的。某人生而愚蠢,就像某人生来是红头发一样;某人生来就属于愚蠢的那个类型,就如同某人生来就属于某种血型一样。愚蠢之人生而愚蠢,这是由上天决定的。
因此,奇波拉确信人类中有部分 σ(表示一种概率)是愚蠢的。他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遗传特征,但奇波拉不是一个宣扬阶级或种族歧视的反动派。他只是坚信,愚蠢是所有人类群体都拥有的无差别特权,按照恒定的比例统一分配。这就如同新生儿的男女比例都是恒定的,男性的数量略微高于女性。我们不知道大自然是如何取得这样显著成果的。
同样的,关于愚蠢的出现概率的最显著事实是,自然成功地使这一概率维持在 σ,完全与群体规模无关。无论我们讨论的群体是大还是小的,都会发现其中愚蠢之人的比例是相同的。这样就产生了人类愚蠢的第二条定律:某个人的愚蠢概率与他的所有其他特征无关。
■ 人类愚蠢之第二条定律
世界各地有许多大学进行过相关试验,都证明教育与概率 σ 无关。当奇波拉每次分析蓝领工人时,都会发现他们当中有一部分 σ 是愚蠢之人。起初他也相信,隔离、贫困和缺乏教育是导致的愚蠢的罪魁祸首。然而,当沿着社会阶层往上攀升时,奇波拉发现在白领和学生中也普遍存在的相同的比例。教授们的表现更让人印象深刻。无论大学是声名显赫还是默默无闻,他都会发现教授中有一部分 σ 是愚蠢的。这个结果令他迷惑不解。于是,奇波拉将研究扩展到了一个特别挑选的群体,他们是真正的精英——诺贝尔奖获得者,结果再次证明了大自然至高无上的力量:在诺贝尔奖获得者中也有一部分 σ 是愚蠢的。
第二条基本定律表明,无论我们是在精英圈子里活动,还是在波利尼西亚的猎头人中间避难;无论我们是把自己锁在修道院里,还是决定在美丽而狡猾的女人陪伴下度过余生,我们总是要面对同样比例的愚蠢之人——而且这一比例总是超乎意料。
■ 人类愚蠢之第三条定律
愚蠢之人就是在对另一个人或另一群人造成损失的同时,自己却没有获得任何收益,甚至可能自己也有损失。这就是人类愚蠢第三条基本定律。这条基本定律将人分为四个基本类别:无用之人、聪明人、恶棍和愚蠢之人。
如果一个人的行动给另一个人带来某种收益的同时,却使自己遭受损失,那他就是属于无用之人。如果一个人通过某种行动获得了收益,同时也给另一个人带来了收益,那么他就是聪明人。如果一个人的某个行动让自己受益,但却使另一个人遭受损失,那么他就是个恶棍。而愚蠢之人的类别就是第三条基本定律。
对于恶棍,我们不得不对付;对于无用之人,我们不得不与之打交道。而对于聪明人,我们双方都会有收益。这就是所谓的“双赢”。但对于愚蠢之人,他们没从行动中获得任何收益,却能够给我们造成了窘迫、困难和伤害。没有人能够知道或者理解,也没有人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个荒谬之人要这么做。事实上,此事根本无解。只有一个解释,这是个愚蠢之人,即损人不利已。
大多数人的行为并非前后一致。在某些情况下,某个人的行为是明智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同一个人也会做些无用之事。对于这一规律,愚蠢之人是唯一的重要例外,因为他们往往在人类的所有行为领域,都执着地保持前后行为的一致性。
无用之人可能偶尔表现得聪明,有时又会做出恶棍的行为。但本质上还是无用之人,大部分的行为仍然表现出无用的特征。如果某个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完全等于他自己的收益,那么此人就是完美的恶棍。但是,完美恶棍的数量是相当少的。大多数愚蠢之人坚持不懈地给他人造成伤害和损失,自己却毫无所获,既没有收益也没有损失。还有一些人,会难以置信地做出一些损人损己的事情,这些人就属于超级愚蠢之人。
与所有人类一样,不同的愚蠢之人对其同胞的影响也天差地别。一些愚蠢之人造成的损失通常有限,而另一些愚蠢之人却能造成极大的影响——不是针对一两个人,而是广泛、严重地危害整个社会乃至全社会。愚蠢之人的破坏力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第一个因素是遗传。有些人继承了数量庞大的愚蠢基因,并且凭借遗传从出生起就占据了愚蠢群体中的“精英”位置。决定愚蠢之人破坏力的第二个因素与其在社会中所拥有的权力地位和影响力有关。在官僚、将军、政客和国家元首中间,不难找到显而易见的愚蠢案例,因为他们曾经占据或正在占据的权力地位,其破坏力以惊人方式得到了 ( 或正在得到 ) 增强。并且,选民中有一小部分 σ是愚蠢之人,而选举为所有愚蠢之人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他们可以伤害其他人,而自己却什么也得不到。因为他们帮助维持了当权者之中的 σ 水平。
愚蠢之人危险且具有破坏性,因为理性之人很难想象和理解不合理的行为。一个聪明人也许能够理解恶棍的逻辑。恶棍的行为遵循着一种卑劣的理性模式。恶棍想要增加自己的利益,因为他不够聪明,想不出在自己获得利益的同时也让他人获利的办法,所以只能通过减损他人的利益来增加他的利益。这当然不是好事,但却是合理的。如果我们是理性之人,就可以预见到这样的事情,因此通常可以提前有所防备。
但是,如果面对的是一个愚蠢之人,这一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愚蠢之人没由来地骚扰你,得不到任何好处,也没有任何计划或章程,而且是在最不可能的时间和地点。没有哪种理性的方法可以告诉我们,这个愚蠢的人是否、何时、如何以及为什么要攻击你,面对一个愚蠢之人,只能完全听从他的摆布。愚蠢之人的活动和态度完全是不稳定和非理性的,这不仅使防御成了问题,还令一切反击都成为徒劳。正如席勒所说的,要与愚蠢战斗,神仙也徒劳。
聪明人知道自己聪明,恶棍也知道自己是恶果。但愚蠢之人并不知道自己愚蠢,这又大大增强了愚蠢之人行动的破坏力,提高了愚蠢的发生率和效率。愚蠢之人脸上还带着微笑,仿佛在做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他突然出现,粉碎了别人的计划,破坏了别人的平静,使别人的工作和生活都变得错综复杂,而这一切都没有恶意,没有悔恨,也没有理由,单纯只是愚蠢。
■ 人类愚蠢之第四条定律
无用之人通常意识不到愚蠢之人有多危险。聪明人和恶棍也往往意识不到愚蠢之人固有的破坏力量。人们倾向于相信愚蠢之人只会伤害他自己,但这其实是把愚蠢和无用混为一谈。有时,某人试图和愚蠢之人建立起联系,只是为了利用对方来实现自己的计划。这种伎俩必然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这种做法完全误解了愚蠢的本质,它给愚蠢之人发挥其“天赋”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由此,又引出人类愚蠢第四条基本定律:愚蠢之人总是低估愚蠢之人的破坏力量。特别是非愚蠢之人总是忘记,不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与愚蠢之人打交道或结为同伴都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错误。就像沃伦·巴菲特所警告的那样:“你不可能和一个坏人做成一笔好生意。”
■ 人类愚蠢之第五条定律
忽视第四条基本定律的人大有人在,这种忽视给人类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这样就引出第五条最著名的定律,它规定:愚蠢之人是最危险的一种人。它的推论是,愚蠢之人比恶棍更危险。
完美恶棍的行动结果纯粹就是财富和福利的简单转移。完美的恶棍在行动后给自己增加的收益,正好相当于他给另一个人造成的损失。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既没有变得更好也没有变得更差。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是完美的恶棍,那么该社会将停滞不前,但不会发生重大灾难。社会上发生的事就只是财富和福利的大规模转移,使那些采取行动的人获利。如果所有社会成员都规律性地轮流采取行动,那么不仅整个社会,每个个人都会发现自己处于完全稳定、一成不变的状态。
然而,一旦愚蠢之人出手,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愚蠢之人给其他人造成了损失,自己却没有获益,因此社会福利在整体上被削减了。这就是说,聪明的无用之人、聪明的恶棍以及重要性居于首位的聪明人,都不同程度地为社会福祉作出贡献。而愚蠢的恶棍和愚蠢的无用之人则在愚蠢之人造成的损失之上继续加码,从而使得后者的巨大破坏力进一步增强。
在一个正在衰败的国家里,愚蠢之人所占的比例依然为 σ 。但可以看到,在剩余人口中,当权者中愚蠢的恶棍的数量急剧增长,到了令人担忧的地步。未当权者中无用之人的数量增长同样惊人。这种非愚蠢人口构成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加强了 σ ( 愚蠢之人 ) 的破坏力,使得衰落成为必然,国家堕落地狱。
■ 双赢是重要的博弈概念
至此,我们终于明白了,损人不利己是无用之人;损人利己是恶棍;损人损己是愚蠢;损人损己又害人则是超级愚蠢。只有利人又利己才是聪明人。这就是双赢。“双赢”是一个重要的博弈概念。双赢就是正和博弈。假如只有一个或几个赢家,一个或几个输家,那就是零和博弈,而人生却往往是双赢的局面。
如果引入商业世界思考一个基本主题:一个商业活动如何才能获得长期的低风险?《穷查理宝典》的作者彼得·考夫曼认为,只有通过双赢。这是商界的最大盲点。若要实现双赢框架,就必须理解临床心理学的基本原则。临床心理学的基本原则是,如果你能以我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考夫曼曾经认为可以从这个原则中得到两个重要推论。如果你相信了这个原则,也必须相信这两个推论,因为它们是逻辑的扩展。推论一,如果这个原则是有效的,并且你想理解某人的行为方式,你必须以他们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推论二,如果你想改变一个人的行为,你必须改变他们对世界的看法。这听起来不可能,但其实没那么难。
沃伦·巴菲特说,正直比才智和精力更重要。要留意三项特质:正直、才智以及精力。如果一个人缺乏第一项特质,那其他两项特质将会毁了你的公司。所谓的正直就是公正刚直。而其反义词则是奸邪,即奸诈邪恶,也就是愚蠢之人或超级愚蠢之人。毫无疑问,我们应该远离愚蠢之人,而亲近聪明人。至于无用之人和恶棍,要么无视,要么回避,要么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