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教我们如何思考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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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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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哈格斯特朗以一本《大侦探投资学》而著名。这本书通过叙述侦探推理小说中名探事迹来说明投资中应该遵循的方法和应该具有的品质。在这些大名鼎鼎的神探中,又以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闻名天下。玛利亚·康尼科娃在《福尔摩斯思考术》中阐述了我们内在的理性模式与直觉模式,揭示了福尔摩斯智慧的秘密,并且融合了现代神经科学的知识。

■ 从一滴水推测大西洋的存在

福尔摩斯是首屈一指的侦探,他对人类心理的洞察堪比他在司法正义方面的伟大壮举。福尔摩斯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破案的手段,更是一整套思维方法,一种远离伦敦底层社会雾气腾腾的街道,可以在无数企业运用的思维模式。它脱胎于科学方法,超越了科学与犯罪,成为一种思维模式,一种生存之道。康尼科娃认为,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经久不衰、无往不胜、无所不在的秘密。1887年,福尔摩斯成为新式侦探,一种用前所未有的方式运用大脑的智者。如今,福尔摩斯被视为最好的榜样,他告诉我们应如何跳出窠臼,更好地思考。

按照柯南·道尔的想法,福尔摩斯是科学的化身,如果无法尽速实现,也应该是我们渴望达到的典范。福尔摩斯的方法论和他整套思维方法,预言了直到他诞生100年后才出现的心理学与神经系统科学的发展:从生物进化论到放射显影术,从广义相对论到细胞的发现与麻醉术,从行为主义到精神分析。柯南·道尔以演绎、推理和观察为核心,试着塑造出一个人,他能将事物推演到极致,甚至更远。

福尔摩斯式思考法的精髓是在《血字研究》中,这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我们很快发现,对于福尔摩斯而言,任何案子都不只是苏格兰场的警官眼里的样子,而是既比探案复杂又比探案简单的东西。“复杂”是因为如果把它视为广泛思考和调查对象,把它当做一个科学难题,它就具有更大、更普遍的意义;它具有必然会反映在早期的问题中而且肯定会再次出现的特征,它拥有更广泛的原则,适用于起初看不出有任何关联的重要时刻。“简单”是因为它去掉所有相关的情感和猜想——一切与清晰的思维无关的东西——使得它具有像非科学现实一样的客观性。其结果是:案件成为严格的科学探索对象,要用科学的方法去处理,而这一切都只能通过人的头脑才能做到。

福尔摩斯思考术其实是科学的思考法。这种思考法可以从一滴水看到大西洋。因此他建议我们从基础开始,科学方法始于大多数看似平凡的事情,如观察。福尔摩斯把基础调查称作“初步调查”。这些调查准确地说明了调查对象是什么,某件事是如何运作的,以及是什么原因使它如此运作。

科学方法始于广泛的知识案例、对真相的理解和正在设法处理的问题的轮廓。在《血字研究》中,凶案背后的玄机就藏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一栋被废弃的房子。无论具体问题是什么,我们必须尽可能明确地定义并系统地阐述它,然后利用过去的经验和当前的观察结果去填充它。然而,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探长都没能注意到他们正在调查的谋杀案和早先一桩的案件的相似之处:“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做过的。”

只有在那时,我们才能找到演绎的出发点。在这个时刻,侦探要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在调查过程中生成合理的调查思路,而不仅仅执着于最明显的可能性。此时,福尔摩斯将会研究所有的调查方法,逐个排除,直到剩下最后一种方法——不管这种方法多么荒谬,它必然是真相所在。

但即便如此,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时间在变,情势在变,原有的知识库必须不断更新。由于环境变化,我们不能忘记修正并重新测试各种假说。这其实就是在运用贝叶斯定理。如果疏忽大意,我们做出的变革就会离题万里,缜密的头脑也会因我们不能继续思考、质疑、推进而变得毫无思考能力。这就是科学方法:理解并设计难题,进行观察、假设或想象、测验,并演绎、重现。追随福尔摩斯,就是要学会把相同的方法不只用在外部线索上,还有用在每一个想法中,然后回过头来,一步一步小心地把它运用到可能牵涉其中的其他人的每个想法中。

福尔摩斯首次展示其思维方法背后的基础理论时,将它归结为一个“宏观想法”: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能对他所接触的全部事物进行精确而系统的观察,那么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这个“全部”包括每一个想法。在福尔摩斯的世界里,不存在某种想法只具有表面价值这样的事。他指出:“从一滴水中,一个逻辑学家就能推测出大西洋或尼亚加拉河的存在,而无需亲眼见到或听说过这些。”也就是说,鉴于现有的知识,我们能够通过观察,从其他无意义的事实中推断出相关的事实来。

这就是最基本的科学方法。福尔摩斯则更进一点,他把相同的原理运用到普通人身上。每一次观察、每一次练习、每一次对简单事实的推理,都将增强我们洞察更多的阴谋诡计的能力。

■ 把预期当成粉红色的大象

福尔摩斯的思维特征之一,便是对世界有着天然的怀疑和好奇精神。任何事情都不能根据其表面现象来判断,每件事都要经过仔细检查和思考,然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

大多数心理学家都承认,人类的大脑是在所谓的双重系统中运行的。一个系统是迅速的、直觉的、反应性的;另一个系统则较慢,它更慎重、周密、有逻辑,因此在认知上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康尼科娃将前者命名为“华生系统”,将后者命名为“福尔摩斯系统”。这类似于丹尼尔·卡尼曼提出的“系统1”和“系统2”。系统1是快速、直觉和无意识的思维方式,它负责我们的自动和日常决策。系统2则是慢速、逻辑和有意识的思维方式,它处理更复杂和需要深思熟虑的任务。福尔摩斯提醒我们:“推理和分析同其他技艺一样,只有通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就算穷尽毕生精力,也难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福尔摩斯的窍门是将每一个念头、每一次经验、每种预期都当成“粉红色的大象”来对待。粉红色的大象是不存在的,但我们可能有片刻时间相信它确实存在。从健康的怀疑主义出发,而不是盲目相信,这才是大脑的自然状态。不要假设任何事情都是理所应当,要假设一切事情都像自然界不可能存在的动物那样荒谬。在福尔摩斯眼中,世界已经被默认为粉红色的大象的世界。即这个世界像大多数荒谬的动物一样,每一次信息的输入都要经过同样仔细而正常的怀疑。福尔摩斯曾告诉华生医生:“我认为人的大脑原本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我们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碰到的各种破烂一股脑儿全装进去。

“大脑的阁楼”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结构和内容。阁楼的结构指的是大脑如何工作,包括它如何吸收信息,如何处理信息,如何归类、储存信息以备将来之用,如何整合抑或舍弃阁楼中已有的内容。阁楼的内容指的是从外界吸收进来的信息和我们生活经验,包括我们的记忆、过往、知识基础、每次面临挑战时获得的信息。因为福尔摩斯把大脑当做阁楼,所以他即使知道哥白尼,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也要尽力把它忘掉。

福尔摩斯是如何从阁楼的瞬时的、前注意力的判断中挣脱出来的?在任何特定的时刻,他是如何将自己与环境施加给大脑的外在影响隔离的?高度的警觉和存在感是关键。在最基本的层面上,他认识到思维过程是如何开始的,以及为什么从一开始就密切关注非常重要。福尔摩斯认为任何事都不是理所当然的,单一的印象也不是。他不允许任何碰巧抓住他眼球的激发因素来指定什么东西要放进阁楼或不放,以及他的阁楼内容要如何被激发或不激发。他时刻保持主动和警惕。

福尔摩斯非常清楚影响我们第一印象的力量。当华生医生对一个女人或一所乡间小屋做出判断时,福尔摩斯立刻用“是的,但……”来矫正他的印象。他的意思很简单:千万不要忘记初始印象只是初始印象,要花点时间反思是什么造成的这种印象,以及这种印象对整体目标意味着什么。我们的大脑会理所当然地做某些事情,而无论我们是否想做。这就是说,要怀疑自己和自己的大脑。主动观察,努力超越默认状态下的被动性。

在完全不正确的时候,我们的直觉依然很强大,因此我们有必要问一问,在深刻的直觉的支配下,我们的直觉依据是什么?我们真的能够信任它吗?有时我们只需要认识的,即使我们确定自己在任何方面都没有偏见,没有任何不相干的东西会影响我们的判断和选择,我们还是有可能不根据理性和客观的方式行事。认识到这一点——最好不要经常相信你自己的判断——是你实际上相信自己判断的地方提升判断力的关键。一旦我们明白大脑阁楼是如何工作和思维过程源自哪里,我们就处在一个关注重要的事情、忽视不重要的事情的位置上。

■ 福尔摩斯的系统化常识

福尔摩斯一向坚持从最普通的因素入手,这些因素牢牢根植于观察和事实中,并且不以偶尔听到了消息或猜想为依据。他自认为是世界上唯一的“顾问侦探”,当涉及提到正确的问题时,基础比率或某事物在总人口中出现的频率则关系重大。所有的这一切都归结为一个词:注意力。

现代社会对同时做几件事的重视正好符合我们的自然本性。这个想法不错,但结局往往让人沮丧。我们什么都关注,也就什么都没有关注到。注意力是一种有限的资源。注意某种事物,必定是以牺牲另一种事物为代价的。

《血字研究》中的那个警察,因为忙着查看房子里的状况,错失了抓住罪犯的机会。那个罪犯就在他跟前,他却不懂得怎么去看。他看见一个醉酒的人,却没有多加怀疑,没有注意到其他信息的不协调或巧合的细节,而是忙着关注查看罪犯现场这个“真正”的工作。这种现象通常被称作“注意视盲”,一种因为抓住某个场景中的一个因素从而导致其他因素被忽略的过程。康尼科娃称之为“主动的注意力不集中”。

我们相信我们想要看到的和我们大脑阁楼决定要看到的东西,并且把这些信以为真的东西而非事实编码进入我们的大脑,然后以为这就是我们看到的客观事实,实际上这些所谓的“我们看到的事实”只是那段时间里被限定了的感知。我们忘记了把实际情形与自己的主观解释区分开来。实际上,福尔摩斯早就在《雷神桥之谜》中指出:“一旦你的观点发生了转变,最不利的证据也就成了通向真相的线索。”

我们倾向于一开始把自己的观点作为一个锚,然后小幅度地调整方向,而不是完全改变视野。而且,一旦得出一种听起来很满意的判断,我们就会停止思考并且认为问题已经解决了。这样,我们就成功地获得了所需的的观点。这种倾向被称为“满意度”,是“足够”和“满意”的混合物,是一种就给定的问题错误地得出貌似真实的答案的反应偏差。一段发现了令人满意的答案,我们就会停止寻找,无论这个答案是否完美或准确。正如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指出的,一旦采纳某个观点,人类的理解力就会引导所有的事情去支持和赞同他。这样就永远无法获得真正的客观性。

因此,福尔摩斯敦促我们保持大脑阁楼的整洁有序,把没用的废物扔出去。主动的知识和被动的知识之间存在差别。福尔摩斯要求我们保持主动的知识的明晰,要求我们干净清晰地保持被动的知识。一些第一眼看上去像是垃圾的东西根本不是垃圾,而是我们精神宝库的一笔重要财富。就像福尔摩斯要从一本古书里查阅水母的详情,而不是事先就知道它们。他需要做的就是记住有哪些书和参考书目。一篇最令人惊讶的文章最终可能会以一种最令人惊讶的方式为你所用。为此,你必须敞开思想接受新的信息,无论它们看上去多么不相关。

福尔摩斯在《驼背人》中曾说出了一段不朽的话语:“一个善于演绎的人所得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周围的人觉得惊奇,这是因为那些人忽略了作为演绎基础的一些细微地方。”对福尔摩斯而言,他的演绎过程从假设开始,“当你排除所有的不可能时,无论剩下的是什么,即使是不可思议的,也必定是真相”。这就是演绎,即福尔摩斯所谓的“系统化的常识”。然而,不确定性、可能性、不可测性、非线性,这些因素威胁着我们的解释能力,威胁着我们迅速解释符合逻辑的能力。因此,我们经常尽最大努力消除这些因素。

我们的左脑会以一种自发和直觉的方式寻求原因和解释,即使那些东西没有这些缘由,或者我们的大脑无法获得这些缘由。因此,我们的大脑会用不相干的元素形成有凝聚力的故事,创造有道理但现实中远离真相的解释。如果一件事情找不到原因,我们就会觉得不舒服。所有的解释貌似都很合理,然而却没有一个是对的。所以,我们必须小心谨慎,免得让自己被某事吸引住,无论是因为它非常重要,还是因为它刚刚发生,或者因为我们一直在思考完全无关的事情,防止在推理中对它考虑得过多,从而忘记了有助于正确推理的关键细节。

我们在推断中经常不留心,越是接近终点,掩饰缺陷和直接跳到结局的诱惑就越强烈。它们阻碍了福尔摩斯的系统化常识指令:一个接一个地检查所有的替代方案,从偶然的、未必确实的、不可能的事件中筛选关键线索,直到得出唯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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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在谈到《银色马》这个案件时说,演绎的艺术应该被用来仔细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但是,“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的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在当前这个案子里哪些问题是主要的”。我们知道的偶然细节越多,就越不可能在关键时刻返回,也就越有可能看中偶然因素。我们也会更倾向于认为这个故事是令人信服的,是真实的。

把关键因素和偶然因素分离开来是所有演绎的支柱,即使是对最好的训练有素的大脑来说也有难度。这就是为什么福尔摩斯不根据最初的想法立刻行动的原因。他首先做的正是他督促我们做的那些事:把事实整齐的排列在一起,然后开始推理。即使对待自己的错误,他也很谨慎,不失本色,极力阻止华生系统行动。正是这种认识促使福尔摩斯得出著名的结论:“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了解到这只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演绎总会激发出其他问题来。”从正确的轨道出发,你更有可能一直行驶在正确的道路上。

罗马共和国的诗人和哲学家提图斯·卢克莱修把一种人称作傻瓜,这种人相信世界上存在最高的山,而最高的山就是他曾经看过的山。我们同样会把按那种方式思考的人称作傻瓜,然而我们每天都在做相同的蠢事。纳西姆·塔勒布受这位拉丁诗人的启发,给它取名叫做“卢克莱修式的低估”。

学习历史先例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我们没有学会以同样的方式根据描述去想象,就像我们根据经验去想象一样,这就是所谓的“描述经验差距”。卢克莱修所谓的傻瓜就算在书中读到很高的山峰,他也许仍然不相信这些山峰存在。他会说,我希望亲眼见到它,我是个傻瓜吗?由于缺乏直接的先例,不太可能的事情看上去似乎接近不可能,以至于福尔摩斯的格言被扔到一边——“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当你排除所有的不可能时,无论剩下的是什么,即使是不可思议的,也必定是真相。”

最好的衡量未来的方法就是过去,这样做是很自然的,但并不意味它是准确的。过去并不总是为不可能腾出空间,它限制了我们对已知、可能、很可能的事件的演绎。但如果证据被放到一起,并给予适当的考虑,谁会说它们不会导致一个超出这些领域的可能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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