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直播事故属于可解决的问题

2025-11-11· 方伟R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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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本质是:让我们学会用理性战胜本能。你在市场上会与很多傻瓜打交道,它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赌场,其他所有人都在喝酒狂欢。如果你能继续享用手中的百事可乐(PS:没投资可口可乐前,老巴喝的是更便宜的百事可乐),你就能做得不错。”

——巴菲特

坏消息永远都是价值投资者最好的朋友,因为你是理性的,你能够看见价值,而投机者是感性的,看不见价值,只能看见市场的流动性,当坏消息袭来的时候,好公司其实还是好公司,但你能买到一个好价格。

我一般都不会在平白无故买公司,往往会选择一个心仪公司遇到坏消息,跌了双位数的时候,比如今年 1 月份的腾讯、4 月份的拼多多、苹果,禁酒令以后,净利润不增长的茅台。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 90%都是对的,都是会正确定价的,而坏消息 90%也真的是不可挽救的坏消息,如果你不懂一家公司的生意模式,光是听“坏消息永远都是价值投资者最好的朋友”、“抄底是伟大公司遇到可解决的问题(参考:抄底就是伟大公司遇到了可解决的问题)”,那你很有可能会踩坑。

比如百度、京东当前的股价够“便宜”了吧(真正便不便宜要看未来),但他们的问题是真问题,坏消息也真的是够坏,前者的次日达物流差异化正在被30分钟闪购侵蚀,护城河削弱,后者 80%的搜索市场份额的垄断性正在被豆包、元宝、夸克、小红书分解,这些问题是解决不了的,第二曲线也是弥补不了的。

我们还是要足够了解一家公司的生意模式,如文章《投资中,常识>事实>逻辑>观点》所说:多用一些商业常识去做判断,隔绝市场噪音的干扰。股价是由心理因素造成的 —— 短期是投票,长期是杆秤。

比如泡泡玛特的直播事故,他本质上是个需求错配与员工管理的问题。

一个没有行政垄断的非刚需生意,你跑过去说人家卖得很贵都是很奇怪的,市场经济是用价格来调节供需的,如果他真的卖的很贵,以至于压抑了需求,商家比你还聪明,明天他就把价格降下来了。同样的逻辑,资本市场的股价短期也是买卖双方的供需决定的,你要是持有了50倍的Costco,40倍的苹果,估计你也不会认可别人说他很贵,贵你就不买了。

以前我们做 App 的定价:定价 99 块,付费转化率 1%,定价 88,付费转化率 3%,定价 68,付费转化率 5%,定价 38,付费转化率 10%,定价 18,付费转化率 15%。

最终我们选择了定价 38,因为人均 ARPU 是 38*10%=3.8,是所有定价方案里,收益最高的。

我们定 38,没有定 99,不是因为我们仁慈,而是这样做刚好利益最大化,这是一个市场自然选择的行为。如果我们的差异化够大,目标人群支付能力够强的话,我恨不得定一个9999,我不定也不是因为我仁慈,完全是因为差异化太小,定了没人买。

所以说泡泡玛特卖的贵基本都不是泡泡玛特的目标用户,这跟 90%的老百姓说茅台是洗钱,太贵了是一样的逻辑,泡泡玛特就不是基层直播员工消费的产品,茅台也不是 90%老百姓消费的产品,这个市场有 9.9 的拼多多可爱小挂件,也有 9.9 的口粮酒,按自己的购买力按需购买就可以了。

这次直播事故就不会对泡泡玛特造成影响,爱拉布布的粉丝不会因为有人说很贵,他就不买了,而不爱拉布布的,自然喜欢跑去踩一脚,但这些行为都不会影响一家公司的基本面。

你对不对不是由别人的观点决定的,是由你的商业判断能力决定的。

我们看一个消费品公司,什么样的事故会影响呢?那就是背刺真正爱你的目标用户群的事情,比如小杨哥卖假月饼不全额退款,你伤害的就是你的粉丝,而不是路人粉。

泡泡玛特应该是国内除了华为小米以外,能够在线下商业地产(万象城、龙湖天街、万达等) 里拿到一楼靠近门口 C 位的品牌(以北京为例,其 53 家门店中,开在一楼的门店有 23 家,占到总数的 43%;泡泡玛特有 90% 的门店开在城市级标杆商圈,如北京三里屯、上海 IFC、成都 SKP 等,且处于一楼核心动线,距主入口步行通常不超过 3 分钟)。

商业地产的一楼C位,不是你有钱就能拿的,你得是一个能给地产商拉流量、立标杆调性的高势能品牌,同时具备很高的赚钱能力,要不然就会像霸王茶姬跟星巴克一样被踢走。

泡泡玛特的线下与线上比重是 6:4,线下反而是大头,线下的生意很特殊,他是可以签排他跟独家的,一楼是泡泡玛特,Top Toy 、K11 往往就被挤压到了负一楼或者二三楼,你流量差,IP 曝光少,动销就差,消费者也认为你是二三线的,要不然怎么解释你开在负一楼或者二三楼,这是一个负循环。

我逛了很多次 Top Toy(如下图):我看到的,居然是在里面卖奥特曼,买的人也很多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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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换位思考一下,你如果是潮玩的目标人群,你愿意跟小学生挤在一起买吗,愿意你看到你心爱的潮玩放在奥特曼隔壁吗?

泡泡玛特跟 Toy Toy 表面上都是做潮玩生意,实际上一个是做 IP 品牌平台,另一个是把潮玩当零售渠道来做,他们两做得就不是同一个生意,王宁理解的潮玩跟叶国富理解的潮玩也不是同一个潮玩(如下图,叶总一个自有IP品牌都还没做起来就开始总结方法论布道了,一口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艺术家听了直摇头。对比一下王宁:我们是一家非常尊重设计的企业,我们发自内心地认为设计和美有很强大的力量,尊重艺术家、尊重他们的设计,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艺术家愿意跟我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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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据商场一楼 C 位,签下 8 年长租约与排他协议,这是有很高的护城河的。当然,如果你的产品退潮或滞销,卖不出去,商场从你那里赚到的租金或者分成不如新晋的品牌,也会想尽各种办法把你踢走。(王宁:“我们预计今年国内的门店净增估计不超过10家,我们对门店的要求是希望尽量不增加门店,而是把每个门店做好。”)

所以,我不认为泡泡玛特有竞争对手,他的竞争对手是他自己,是他需要面临的潮玩的潮流性波动。

泡泡玛特的生意是一个高成长,同时有可能高回撤的生意,一个拉布布就占据了 35%的营收利润,跟 HelloKitty 占据了三丽鸥 35%的营收一样,也跟王一博一个人就占据了乐华娱乐营收的 60% 一样。2024年,乐华娱乐总营收7.65亿,王一博贡献了4.59亿元,占比超过60%,因王一博有可能不续约,今年6月20日至今跌幅超40%。

泡泡玛特本质上确实也是一个明星经纪人公司,以 IP 运营为核心,将旗下的潮玩 IP 当作 “艺人” 来培养和运作,挖掘与签约 “潜力艺人”(与超过 350 名艺术家保持紧密联系)、打造个性化 “艺人形象”(分别为不同艺人进行市场定位与创造叙事故事,感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赵露思背后的运作公司是怎么帮她做调改的)、规划 “演艺生涯” 与运营、帮助 “艺人” 实现商业价值变现。(王宁:IP企业最重要的就是持续运营IP,要长期培养与经营IP)

但泡泡玛特最特殊的就是潮玩不是“人”,不会像王一博、董宇辉、曹云金一样,长大了就想着单飞,只要版权在我手上,他长多大,那都是我的,他的资产是可以得出沉淀的。总而言之,涉及“人”的,一般都不是什么好生意,麦当劳、海底捞、瑞幸蜜雪不需要中餐的好厨师,所以都可以规模化扩张,相反,你什么时候看见过很赚钱的 MCN 上市公司?他就不可能很赚钱,因为钱都分给主播跟平台了,他在波特五力里的地位是几乎最低的,可能就是只比供应商高,他还能压榨一下供应链厂家。

在中国这样的制造力严重溢出的国家,能够通过 IP 来实现 70%的毛利,33%的净利率,是非常罕见的,要知道,腾讯只有 60%的毛利,30%的净利率,腾讯的游戏/增值服务、广告、金融与云的毛利率都在 60% 左右。

泡泡玛特更难得的,还是能够实现全球化。中国公司全球化是我很看好的方向。

在 2025 年,还带着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怀,喊着“要在未来 10 年,带领 100 个中国 IP 品牌出海”的叶国富是很爹的,这种爹味,不亚于东哥的全球化战略——带领 1000 个中国品牌走出去。

IP 无国界,我们喜欢 HelloKitty、比卡丘,不会因为他是日本的就不喜欢,我们喜欢 Molly、Labubu 也不是因为他是中国的,所以我们喜欢。

老外喜欢《黑神话·悟空》首先是因为他好玩,不是因为他代表了中国文化,我们喜欢漫威电影也不是因为他是美国文化,商业的第一诉求是满足需求,而不是宣导你的价值观。真正牛逼的公司,都是用产品来完成价值观的传递的,而又不需要刻意去做,乔布斯与苹果比世界上任何一家教育公司对怎么做产品的影响都要大,他不需要去开设一家苹果学校。Costco与奥乐齐对世界零售商的影响也比谁都大,也不见他们要开一家Costco学院。

王宁说:我们之前的目标是成为中国的迪士尼,现在想成为世界的泡泡玛特,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路,用自己的方式给世界带来不一样的东西。我们的潮玩更偏艺术和设计,设计来自各个国家的艺术家。我们跟迪士尼、环球等全世界的IP公司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合作关系,比如MOLLY可以穿米老鼠的衣服等,还是希望通过合力提升IP价值。

王宁的商业初心是更纯粹的,也是会走的更远的。

王宁说:我们在用一个很笨的方式做全球化。我们全世界的门店都是直营店,都是我们团队自己做,初衷还是希望认真开好每一家店。在全球化上,我们还是一个创业者的状态。

对的,泡泡玛特所有的门店都是直营店,而 Top Toy 全是加盟店(王宁:在过去15年中,我们可以做加盟、做批发,现在LABUBU这么火,我们也可以做各种周边产品,一锤子买卖消耗完这个IP,但我们没有这样做),你以一个老板的心态去看待这两件事,如果你开了一个直营店,如果你的生意不好,你就会立刻亏钱,你就会用尽一切手段去把他当自家孩子一样教育好,包括但不限于向商场争取更好的位置,重新装修,培训员工...相反,如果你是加盟店,亏也是亏加盟商的,当选址不好的时候,你都懒得关注,与其关注他,还不如忽悠多一个加盟商。(PS:我没说加盟商就一定是忽悠,如果一个生意是密度生意、或者供应链有规模效应的生意,加盟是更好的)

泡泡玛特有利益之上的追求,持续在选择做正确的事,而不是做短期ROI最高的事,急功近利会把一个 IP 榨干,“伤仲永”就是这个意思。

总的来说,泡泡玛特是新消费这批公司里很罕见的好生意,至于我为什么不重仓,自然是因为我的投资风格偏稳健,我需要 90%的胜率,什么是稳健?腾讯营收分 4 块,游戏与增值、广告营销、金融与企服、投资,其中游戏里面共有 14 款长青游戏(日活跃用户(DAU)≥500 万,PC 端季度平均 DAU≥200 万,且年流水≥40 亿元人民币),《王者荣耀》单一爆品营收约占腾讯游戏业务年收入的 17%,玩游戏的人一定是越来越多的,70后很少玩游戏,也很少充值,但00后普遍都玩游戏,也爱充值,中国是游戏第一大国,游戏是一个年复合增长13%的行业;而广告会占到一个国家GDP的1-2%,2024年广告市场规模1.3万亿,同比增长17.9%,腾讯作为一个可以不断收集数据,广告越来越精准的广告商,他只会跑赢大盘,而不会跑输;支付会无限接近于GDP增长;至于投资,腾讯的投资标的里,有15%的拼多多,也有15%的快手。

这,就叫做“稳”,稳才可以让我敢上50%以上的仓位。

如果泡泡玛特的单一 IP 能占到总营收的 20%以下(而不是现在的 35%),IP 矩阵能够更加均衡,或许才能满足我的风险偏好。听说他的新IP星星人又卖爆了,可以抢不到。